拘留后未通知家属,可去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案件办理地派出所、当地看守所打听案情,也可委托律师介入了解。

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是关键的信息获取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拘留措施,对整个案件情况最为了解。一般来说,拘留的相关手续和案件的初步情况都由其掌握。家属可以前往该公安机关的办公地点,向具体承办案件的部门咨询。通常在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设有专门的办案部门,如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等,需要先确定案件是由哪个部门负责办理,然后前往该部门进行询问。在询问时,要准备好能够证明与被拘留人关系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以便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提供相关信息。

案件办理地派出所也是一个重要的打听途径。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在很多案件中参与前期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他们对案件的一些基本情况,如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经过等可能有一定的了解。家属可以直接到案件发生地所在的派出所,向值班民警说明来意,请求协助了解案件情况。民警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

当地看守所也是可以尝试打听的地方。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被关押在看守所,看守所对于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手续是清楚的。家属可以到看守所的接待窗口,询问被拘留人的关押情况以及是否有关于案件的进一步信息。不过,看守所主要负责被拘留人的监管工作,对于案件的具体细节可能掌握有限,但可以了解到被拘留人的健康状况、是否收到物品等相关情况。

如果家属想要更全面、准确地了解案情,委托律师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通过合法的途径,如会见被拘留人、查阅案件卷宗等方式,深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家属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应对方案。在委托律师时,要选择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和有资质的律师,签订合法有效的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