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家属不能直接从办案机关了解详细案情,但可以通过聘请律师、与同案未被羁押家属交流、关注案件公告等途径了解相关情况。

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依据法律规定,家属通常不能直接向办案机关询问具体的案情细节。不过,家属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了解相关情况。

聘请律师是最为有效的途径。律师享有法律赋予的会见权、阅卷权等权利。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案件发生的具体经过、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行为等情况。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还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各种证据材料,从而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之后,律师会将所了解到的案情情况告知家属,并为家属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应对策略。

家属可以尝试与同案未被羁押的家属进行交流。在一些共同犯罪案件中,如果存在同案犯未被羁押的情况,家属之间可以相互沟通,交换彼此所知道的信息。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交流过程中要确保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传播虚假信息或者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工作。

关注案件的相关公告也是一种方式。部分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司法机关可能会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一些案件的进展情况、开庭信息等内容。家属可以通过关注这些官方渠道的公告,了解案件的大致走向和最新动态。

家属还可以向了解情况的其他人员打听,但要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比如案件的目击证人等,但不能采取威胁、引诱等非法手段获取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