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性交通法规中,没有明确对未成年坐副驾驶座作出具体处罚规定,但部分地方会有相关规定及处罚。并且让未成年坐副驾驶座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全国层面规定:在我国现行的全国性交通法律法规里,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没有针对未成年坐副驾驶座设定专门的处罚条款。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让未成年人坐在副驾驶位置。安全隐患:从安全角度来看,副驾驶是车内比较危险的位置。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一旦发生碰撞等事故,副驾驶位置受到的冲击力较大,安全气囊弹出时产生的巨大力量也可能对未成年人脆弱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比如导致骨折、头部损伤等。地方规定及处罚:一些地方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例如,上海规定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驾驶,否则对监护人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深圳规定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在副驾驶位置,违规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所以,不同地区的规定和处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为了未成年人的安全,即便没有全国统一的处罚规定,也不应让未成年人坐在副驾驶座,而应根据其年龄和身高,为其配备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并将其安置在车辆后排安全的位置。这样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行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