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物业可以找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街道办事处、业主大会或消费者协会等部门。
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是物业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有监管职责。当物业存在服务质量不达标、违规收费等问题时,可向其投诉。它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调查、责令整改,甚至作出行政处罚。例如,若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费标准,物业管理处可要求其退还多收费用,并给予相应处罚。
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辖区内的物业问题有协调和处理的职能。它能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共同解决矛盾。比如,小区内存在环境卫生差、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等问题,业主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后,街道办事处会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自治组织。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表达对物业的不满,要求物业公司改进服务。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重大事项。如果多数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通过业主大会的合法程序更换物业公司。
消费者协会也可作为投诉渠道。因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业主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相应服务。当物业公司的服务不符合约定或存在欺诈等行为时,业主可向消协投诉。消协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物业的服务涉及到其他专业领域的问题,如消防设施不合格,可向消防部门投诉;若存在噪音扰民等问题,可向环保部门投诉。业主应根据具体的物业问题选择合适的投诉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