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经济诈骗

经济诈骗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在法律上涵盖了多种具体的罪名,比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

从构成要件来看,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这意味着其意图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而不是暂时借用或者其他合理用途。例如,在集资诈骗中,犯罪人往往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本金和利息,而是将资金用于个人挥霍或者其他非法活动。

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欺骗行为可以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并不存在的情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比如,谎称自己有一个非常赚钱的项目,吸引他人投资。隐瞒真相则是指故意不告知被害人某些重要事实,从而使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知作出财产处分。以合同诈骗为例,一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自己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事实,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经济诈骗还要求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同的罪名,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诈骗罪的数额较大起点通常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经济诈骗,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只有准确把握经济诈骗的构成要件,才能正确认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