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被通缉后通常会马上实施抓捕,但实际情况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不一定能立刻抓到人。

当犯罪嫌疑人因诈骗被通缉,这意味着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证明其涉嫌犯罪,并且犯罪嫌疑人处于在逃状态。从法律程序和司法机关的职责角度来说,一旦发布通缉令,会立即展开抓捕行动。通缉令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会根据通缉令的要求,采取各种措施来查找和抓捕犯罪嫌疑人。

是否能马上抓到人存在不确定性。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可能隐藏得非常隐蔽。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熟悉当地的环境,或者逃到了一些偏远、难以查找的地区,这会给抓捕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例如,犯罪嫌疑人逃到了深山老林、边境地区等,增加了搜索和抓捕的难度,可能无法马上将其抓获。

另一方面,抓捕行动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源进行部署和协调。司法机关在接到通缉令后,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点进行分析和排查,调动警力和资源,制定合理的抓捕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信息不准确、警力不足等原因,导致抓捕行动不能迅速展开或者不能立刻取得成功。

跨地区甚至跨国的抓捕行动会更加复杂。如果犯罪嫌疑人逃到了其他地区或者国家,需要与当地的司法机关进行沟通和协作,遵循不同地区的法律程序和规定,这也会延长抓捕的时间。

尽管存在这些不确定因素,但司法机关不会放弃对被通缉人员的追捕,会持续采取措施,直到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