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需分情况处理。若单位不续签,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开具离职证明等;若劳动者不续签,需提前告知单位,同样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
当六年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时,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式。
单位不续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社保和公积金减员等。单位还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这对于劳动者后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新的入职手续等都非常重要。
劳动者不续签的情况
如果是劳动者决定不续签,应当提前一定时间(通常按公司规章制度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之后,劳动者需要按照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内容、相关资料等移交给接替人员。
在完成工作交接后,单位会进行工资结算,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等。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单位提供离职证明,以证明自己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若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过程中,双方就经济补偿、工资结算等问题产生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