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更改户口本名字,需准备相关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完成更改。

了解相关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对于成年人离婚后更改户口本名字,通常需要以下步骤和材料。第一步,准备材料。一般要携带本人书面申请,阐述改名的原因,比如因离婚想和原家庭在姓名上有区分等;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的地方可能还要求提供单位(学校)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以证明改名不会对社会事务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步,提出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要更改姓名的情况,并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查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第三步,审核环节。派出所会对改名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有的还需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内容包括改名的理由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良动机等。

第四步,完成更改。如果审核通过,派出所会为申请人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在户口本上更改姓名,并重新办理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需要注意的是,改名后可能会涉及到一系列后续问题,比如银行卡、社保、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和信息的变更,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更新,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对于未成年人离婚后更改姓名,如果是父母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若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名,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