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且在证明和执行上可能存在困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表明口头形式是合同订立的合法形式之一,所以从法律规定层面,口头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口头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些条件。订立口头约定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比如年满18周岁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或者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法人等。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达成的口头约定,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口头约定的内容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那自然是无效的。

虽然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弊端。由于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凭证,一旦发生纠纷,举证会比较困难。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口头约定存在且有效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约定的内容,但往往很难找到有力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可能存在主观性,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也可能存在不完整或被篡改的风险。相比之下,书面合同能够更清晰地记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更容易确定责任和解决问题。所以,在进行重要的交易或约定时,建议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以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