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首先要确定是否符合法定情形,然后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来办理。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需要明确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只有符合这些情形,无过错方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及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协议中,要明确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内容,以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诉讼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重婚的证据、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对方存在过错以及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至关重要。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还需要注意提出损害赔偿的时间。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