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拒绝假释的人员,继续在监狱服刑。服刑期间需遵守监狱的各项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等待下一次符合假释条件时再申请假释,或者服刑至刑罚执行完毕。
当假释申请被拒绝后,服刑人员并不会因此受到额外惩罚,而是继续按照原判决在监狱中执行剩余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司法机关会从多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若不符合条件就会拒绝假释申请。
服刑人员被拒绝假释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继续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监狱有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涵盖生活作息、劳动改造、学习教育等各个方面。服刑人员需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监狱的正常秩序。例如按时起床、就寝,积极参加劳动和学习活动等。
同时,要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监狱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法律知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刑人员应认真参与这些活动,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还能为出狱后的就业打下基础。
如果服刑人员仍希望获得假释机会,在后续服刑过程中,要持续保持良好的表现,积累符合假释条件的相关证据。比如,更加积极地参加劳动,取得优异的劳动成果;认真学习,在思想改造方面有显著进步等。当再次达到假释申请的时间条件时,可以再次向相关部门提出假释申请。若最终未获得假释,服刑人员则需服刑至刑罚执行完毕,然后回归社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