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时原公司不交财务账本,可先尝试协商沟通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对方交付账本并承担相应损失。

在公司转让过程中,财务账本的交接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财务账本记录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关键信息,对于新接手的公司运营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当原公司不交财务账本时,首先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

协商是较为温和且成本较低的解决方式。可以由双方的代表进行沟通,明确说明财务账本交接的重要性以及其属于公司转让的必要组成部分。了解原公司不交付账本的原因,看是否存在误解或其他困难。如果是因为一些小问题导致的拖延,通过友好协商可能就能够解决问题,促使原公司尽快交付账本。

若协商不成,需要查看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在公司转让时,双方通常会签订详细的协议,其中会对财务账本等资料的交接作出约定。如果原公司不交付账本的行为违反了协议约定,那么就构成了违约。新公司可以依据协议中的违约条款,追究原公司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承担违约金等赔偿责任。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原公司交付财务账本。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股权转让协议、沟通记录等,证明原公司有交付账本的义务以及其未履行该义务的事实。一旦法院判决原公司交付账本,而原公司仍然拒不执行的,新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来获取财务账本。同时,因原公司不交付账本给新公司造成损失的,新公司还可以要求原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