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辞职时间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一般在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且相关赔偿明确后辞职比较好,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适宜时间。
了解工伤处理的基本流程对于确定辞职时间至关重要。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待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前辞职,会面临诸多不利情况。一方面,工伤认定和鉴定需要用人单位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辞职后用人单位可能缺乏配合的积极性,增加职工自行处理的难度。另一方面,未完成鉴定就辞职,职工难以确定自己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标准,可能导致应得赔偿的缺失。
在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辞职与否及何时辞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较低,对工作影响不大,且所在单位工作环境、待遇等各方面都不错,那么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因为继续工作不仅能有稳定的收入,也避免了重新寻找工作的麻烦。
如果伤残等级较高,工作受到较大影响,或者单位的工作环境不利于工伤后的康复和后续发展,那么在赔偿明确后辞职是较好的选择。此时辞职,职工可以按照规定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后续可能的治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作为对职工因工伤影响就业的补偿。
还需要考虑赔偿的支付情况。要确保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都按照规定支付了相应的赔偿款项后再辞职,以免辞职后维权困难。发生工伤后辞职时间的选择要谨慎,充分考虑自身权益和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