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审批通过后,看守所一般会在当天至三日以内放人。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获得审批后,看守所需要按照规定及时释放被羁押人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并作出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情况下,如果手续办理及时、完备,看守所会在当天就放人。因为一旦取保候审的决定作出,相关的法律文书会迅速传递到看守所,看守所会依据这些文书为被羁押人员办理释放手续。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放人时间有所延迟。例如,在下班时间或节假日收到审批结果,由于涉及到部分工作人员休息,可能无法立即完成所有的释放手续。但按照规定,最迟也会在三日以内放人。这是为了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超期羁押。

放人时间还可能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如需要被取保候审人在看守所内完成一些必要的交接工作,或者需要等待保证人前来办理相关手续等。但总体而言,在取保候审审批通过后,看守所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在合理的时间内释放被羁押人员。

取保审批后看守所多久放人(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