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通常需从债务用途、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等方面判断,主要依据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以下几种情形。

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后,另一方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对该债务予以认可,这种情况下该债务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的共同意愿。

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比如购买食品、支付水电费、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这些支出是维持家庭正常生活运转所必需的,即使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店铺的扩大经营、进货等,虽然借款金额可能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由于是用于共同生产经营,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在实践中,债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来证明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以准确界定夫妻双方的债务责任,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认定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