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或调解,若准予离婚,可凭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婚姻关系解除。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若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