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失踪,执行机关会采取多种措施,包括没收保证金、责令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对其进行通缉等。

当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失踪时,会有一系列相应的处理流程和措施。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一旦犯罪嫌疑人失踪,就违反了这些规定。

对于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会根据情况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因为保证金的作用就是保证犯罪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其失踪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之后,会责令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保证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如果是保证人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当履行监督和报告义务,若犯罪嫌疑人失踪,保证人未履行义务的,可能要被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执行机关会立即采取措施寻找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布能够借助社会力量来查找犯罪嫌疑人的下落。

犯罪嫌疑人失踪这一行为会被视为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表现,在后续的量刑时,这可能会作为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因为其不配合司法程序,破坏了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对司法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失踪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