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捕后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所处的不同阶段,分别由不同部门批准,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批准,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批准。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批捕后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批准部门会因案件所处的不同阶段而有所不同。
侦查阶段:在这个阶段,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工作。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想要申请取保候审,是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进行批准。公安机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申请,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轻重、是否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可能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例如,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且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公安机关可能会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审查起诉阶段:当案件侦查终结后,会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此时若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批准权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比如,对于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能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人民检察院可能会批准其取保候审申请,让其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中等待进一步的诉讼程序。
审判阶段:案件进入到法院审判阶段后,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的,由人民法院批准。法院会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被告人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准予取保候审。例如,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法院可能会考虑批准其取保候审申请。
不同阶段的批准部门会依据各自的职责和法律规定,对取保候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和判断,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