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弃车逃逸在新交规下,车辆本身不会直接受到处罚,但逃逸当事人会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处罚。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新交规中,肇事弃车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从行政处罚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处罚的对象是逃逸的当事人,而非车辆。车辆只是肇事的工具,不过在调查过程中,车辆会作为重要的证据被暂扣。在事故处理完毕后,若车辆的所有权人没有涉及违法行为,车辆是可以取回的。
如果肇事弃车逃逸的行为构成犯罪,情况就更为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肇事弃车逃逸的认定和处罚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事故的严重程度、逃逸者的主观故意、是否造成人员伤亡等。肇事弃车逃逸是对法律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漠视,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