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是针对一般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例如,一些小型企业老板,有能力支付员工工资,但为了获取更多利润,故意拖欠员工数月工资,数额达到当地规定的较大标准,在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其支付后仍拒不支付,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可能会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造成严重后果”,司法实践中一般包括因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等;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等情形。比如,由于老板拖欠工资,导致员工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孩子无法上学,员工因此精神崩溃等严重后果,此时老板的量刑就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如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