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6年刑期,若符合减刑、假释等条件,最快3年可以出来,但在实际中,具体提前出狱的时间需结合服刑人员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服刑人员若想提前出狱,主要有减刑和假释这两种途径。

减刑: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对于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理论上最多可以减刑3年,即服刑3年后就可能出狱。不过,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程序要求。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都能减到理论上的最大幅度,减刑幅度会根据服刑人员的具体表现、改造情况等综合确定。

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对于6年刑期,服刑3年以上,若符合条件可申请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也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法院裁定是否予以假释。

如果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身体出现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离开监狱。但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仍要收监执行。6年刑期的服刑人员具体几年能出来,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6年刑期几年可以出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