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扣分属于行政处罚中的交通管理处罚类型。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处罚主要分为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类型。酒后驾驶扣分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交通管理处罚是行政处罚里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目的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酒后驾驶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被进行相应的扣分处理。例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这一扣分措施是交通管理部门对酒驾行为作出的一种惩戒手段。

除了扣分之外,酒后驾驶还可能面临其他交通管理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这些处罚措施相互配合,形成了对酒后驾驶行为较为全面的规制体系。扣分不仅是对驾驶者违法行为的一种量化惩处,更是一种警示,提醒驾驶者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驶行为,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酒后驾驶扣分是交通管理处罚类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

酒后驾驶扣分属于什么处罚类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