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时民政局主要会查验双方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信息,确保双方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
身份信息查验是结婚登记的重要环节。民政局工作人员会查看双方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通过身份证可以核实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是确定当事人身份的关键依据,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还会查看户口簿,户口簿能进一步确认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包括户籍性质、家庭关系等,并且可以与身份证信息进行相互印证。
婚姻状况信息核查也必不可少。民政局会通过内部的婚姻登记系统查询双方的婚姻状况,确认双方是否处于未婚、离婚或丧偶等可以结婚的状态。如果一方处于已婚状态,是不允许再次登记结婚的,因为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重婚是违法行为。
民政局还会对双方是否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进行审查。例如,查看双方是否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法律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这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考虑,以避免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遗传疾病等问题。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民政局可能还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比如,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等,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身份和婚姻状况等信息。民政局在结婚登记时进行信息查验,是为了保障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准确性和严肃性,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