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程款欠条到期没给,起诉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经过立案、审理、判决等程序追讨欠款。
起诉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一是收集证据,除了工程款欠条外,还应收集与该工程相关的其他证据,如工程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双方沟通的邮件、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进一步证明双方存在工程建设合同关系以及欠款的事实。二是确定被告信息,要明确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详细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确保能准确送达法律文书。
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
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在诉讼请求部分,要明确要求被告支付的工程款金额、利息以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证据材料等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立案后,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环节,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