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没有签订合同,若遭遇拖欠工程款不给的情况,可通过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工程事实及应付款项,然后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调解;也可依据证据申请仲裁;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手段追讨工程款。
在没有签订合同却被拖欠工程款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相关证据。因为合同并非证明工程关系和欠款事实的唯一依据。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图纸、施工记录、与发包方或相关负责人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工程验收单、材料采购发票、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实际进行了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的具体情况。
收集好证据后,第一步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向对方说明工程已经完成且符合要求,明确指出对方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并要求其按照约定支付款项。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对话记录,以防后续需要。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他们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具有灵活性和高效性的特点,能够在相对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并且双方之前有约定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了仲裁协议,那么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和保密性,其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没有仲裁约定,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法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若对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来追讨工程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