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签了合同可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报警处理、与对方协商等方式来终止协议。

套路贷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其签订的合同往往存在诸多违法情形。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终止套路贷合同协议的方式。

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套路贷中的合同通常是利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签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下,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存在套路贷情形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达到了终止协议的目的。

报警处理:套路贷常伴随着暴力催收、威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发现自己陷入套路贷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如果认定属于套路贷犯罪,会依法处理。在司法机关介入后,相关的套路贷合同会因违法犯罪性质而失去效力,从而终止协议。同时,报警也能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避免受到进一步的侵害。

与对方协商:虽然套路贷的放贷人可能不愿意轻易终止合同,但当事人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表明自己已经了解套路贷的违法性质,并保留了相关证据,必要时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某些情况下,对方可能会考虑到法律风险而同意终止协议。不过,这种方式的效果可能有限,且要注意在协商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安全,避免再次陷入对方的陷阱。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当事人都要保持冷静,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套路贷签了合同如何终止协议(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