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嫌疑人在外地并不影响案件的处理,报案人可在本地报案,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侦查工作,包括通过协作机制联系外地警方协助调查、抓捕嫌疑人等。
当遇到诈骗案且嫌疑人在外地时,首先报案人无需因嫌疑人在外地而担忧无法维权。报案人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以,本地的公安机关有权力和责任受理该诈骗案件。
警方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展开侦查工作。如果初步判断该案件达到立案标准,会正式立案。对于在外地的嫌疑人,警方有多种措施来处理。一方面,警方会通过公安内部的信息系统和协作机制,与嫌疑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请求协助调查。外地的公安机关会根据协作要求,对嫌疑人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比如其在当地的活动轨迹、落脚点等。
另一方面,如果有证据证明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且符合抓捕条件,本地警方可以向外地警方发出协查通报,请求外地警方协助抓捕嫌疑人。外地警方会根据通报内容,在本地对嫌疑人进行抓捕。抓捕成功后,会按照相关程序将嫌疑人移交给立案地的警方。
在嫌疑人被抓捕后,警方会继续进行侦查工作,收集、固定证据,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入后续的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整个过程中,报案人需要积极配合警方的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和证据,以便警方能够更快地侦破案件,追回被骗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