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需结合财产取得时间、来源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例如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工资收入、绩效奖金以及兼职取得的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所获得的盈利,或者一方用夫妻共同资金进行股票、基金投资所赚取的收益等。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的作品获得稿费、专利转让获得的费用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继承了父母的房产,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其一人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财产认定也有相应规则。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因市场因素自然增值的部分仍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将该房产出租获得的租金,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夫妻财产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夫妻之间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