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离婚后房子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归一方所有,也可能由双方共同所有。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买房的情况较为复杂,其归属的判定要依据多种因素。

如果是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例如,夫妻婚后用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丈夫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为男方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在离婚时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男方父母出资 60%,女方父母出资 40%,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若无其他约定,该房产男方占 60%份额,女方占 40%份额。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买房时有书面约定该房产的归属,那么在离婚时应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子的归属。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婚后买房离婚后房子归谁(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