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老赖欠钱不给且不违法的方法有协商沟通、申请支付令、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曝光老赖信息等。
可以尝试与老赖进行协商沟通。这是最温和的方式,也许老赖只是暂时遇到资金困难或存在误解。通过心平气和地交流,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比如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这种方式既能维护双方的关系,又能高效地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旦支付令发出,老赖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老赖转移、隐匿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申请对老赖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确保在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到款项。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老赖确实欠款的事实。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获得胜诉判决后,如果老赖仍然拒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老赖的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
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曝光老赖的信息。例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社会公开老赖的欠款情况,让其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履行还款义务。但要注意,曝光信息必须真实且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避免侵犯老赖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些合法的方式,可以有效地治理老赖欠钱不还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