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取保候审后判实刑的几率大小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可能判实刑,也可能判处缓刑等非实刑,不存在绝对的几率大小。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从法律规定来看,《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多种情形,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这些情形并不能直接反映出最终的量刑结果。
如果犯罪嫌疑人本身所犯罪行较轻,且符合缓刑条件,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那么在法院取保候审后,判缓刑等非实刑的可能性较大。例如一些轻微的经济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被取保候审,最终被判处缓刑的情况较为常见。
如果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严重,只是因为身体原因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被取保,那么即使取保候审,最终也可能被判处实刑。比如一些暴力犯罪案件,虽然犯罪嫌疑人可能因为患有严重疾病而被取保候审,但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其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依然会判处实刑。
所以,法院取保候审后判实刑的几率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不能简单地判断几率大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