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害指的是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害在不同身体部位有不同的构成标准。

头部:头皮擦伤面积在5.0cm²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等情况构成轻微伤。比如在日常生活中,两人发生轻微冲突,一方被对方用手抓挠,导致头皮出现一定面积的擦伤,就可能构成头部的轻微伤害。

面部、耳廓:面部软组织创;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耳廓创;鼻骨骨折;鼻出血;上颌骨额突骨折;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外伤致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等都属于轻微伤的范畴。例如,因意外碰撞导致鼻骨骨折,外观虽无明显变形,但经检查确实存在骨折情况,就符合面部轻微伤害的标准。

听器听力:外伤性鼓膜穿孔;鼓室积血;外伤后听力减退等构成轻微伤。像在一些较为嘈杂的环境中,耳部受到外力冲击,导致鼓膜穿孔,就属于听器听力方面的轻微伤害。

颈部: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颈部擦伤面积4.0cm²以上;颈部挫伤面积2.0cm²以上;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等情况属于轻微伤。

胸部: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女性乳房擦挫伤等构成轻微伤。比如在运动过程中不小心被撞击到胸部,造成一根肋骨骨折,就属于胸部的轻微伤害。

腹部:外伤性血尿等属于轻微伤。

盆部及会阴:会阴部软组织挫伤;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阴囊皮肤挫伤;阴茎挫伤;外伤性先兆流产等构成轻微伤。

四肢: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骨挫伤;足骨骨折;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等情况属于轻微伤。例如,在劳动过程中被尖锐物体划伤手臂,创口长度达到一定标准,就构成四肢的轻微伤害。

轻微伤害的判定需要由专业的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结合伤者的具体情况进行鉴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什么构成轻微伤害(0)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3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4.1.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