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受到一定限制,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任意撤销,常见情形包括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赠与,以及基于抚养、赡养、扶养等亲情关系的赠与。

在法律规定中,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

公益性质的赠与:这是具有道德义务性质赠与的典型情形。例如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企业或个人承诺向灾区捐赠物资或款项用于救灾。这不仅是对受灾群众的帮助,也是企业和个人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具有很强的道德意义。扶贫活动中,向贫困地区捐赠资金用于建设学校、改善基础设施等,也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减少贫困,体现了社会的道德要求。助残公益中,为残疾人捐赠辅助器具、建设无障碍设施等赠与行为,是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支持,同样具有道德义务属性。一旦作出此类赠与承诺,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

基于亲情关系的赠与:基于抚养、赡养、扶养等亲情关系产生的赠与也具有道德义务性质。比如子女对年迈父母承诺赠与房产以保障其居住,这是基于赡养义务和亲情关怀作出的承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赠与财产用于其生活和教育,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体现。兄弟姐妹之间在一方困难时赠与财物以帮助其渡过难关,也体现了亲情之间的扶持和互助。这些赠与行为都蕴含着道德层面的要求,赠与人不能轻易撤销。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任意撤销,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风尚,确保赠与行为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道德义务有哪些情形(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