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备案证明一般在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具,具体可能是当地的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不同地区负责的具体部门可能存在差异。
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开具房产登记备案证明的主要机构。在很多城市,房管局承担着房屋交易管理、登记备案等重要职责。比如在一些规模较大的城市,房管局会设置专门的窗口或科室来处理房产登记备案相关事宜。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房管局的办事大厅,向工作人员说明开具房产登记备案证明的需求,按照其指引完成申请和开具流程。
不动产登记中心也是常见的开具地点。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很多地方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登记管理职能整合到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如果当地已经实行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那么房产登记备案证明可能就需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不动产登记中心通常有较为完善的信息系统和规范的办事流程,能够准确高效地为当事人开具证明。
除了上述两个主要地点外,有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将开具权限下放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等基层机构。特别是对于一些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等特殊性质的房产登记备案证明,可能会由基层机构协助办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减少办事环节和时间成本。
在前往开具房产登记备案证明之前,需要提前了解当地具体负责的部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购房合同、房产证等。不同类型的房产以及不同的开具目的可能需要的材料有所不同,所以最好事先通过电话咨询或在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查询清楚,以确保能够顺利开具房产登记备案证明。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