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产不能买卖时,需要先明确不能买卖的具体原因,再依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如解除限制因素、协商解除合同、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等。
要确定房产不能买卖的原因。常见的原因有多种,不同原因对应不同的解决方式。
如果是因为房产存在司法查封的情况。司法查封通常是由于产权人涉及法律纠纷,法院对其房产进行了限制交易的措施。这种情况下,产权人需要积极解决相关纠纷,比如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支付欠款等。待纠纷解决,法院解除查封后,房产就可以正常买卖了。
若房产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书。例如一些小产权房,本身就不具备合法交易的条件。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是购买方,在知晓不能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况下,应避免购买。如果已经签订了合同,可以与卖方协商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要是因为房产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不能买卖。如果是隐蔽的质量问题,在签订合同前卖方未如实告知,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维修责任。若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若因政策原因导致房产不能买卖,比如限购政策使得买方失去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卖方因政策原因无法出售房产,卖方可能需要退还买方定金或已支付的房款,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当房产不能买卖时,要冷静分析原因,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