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宣判后,执行刑罚的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以内,法院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交付执行;若被告人上诉或检察院抗诉,需等二审判决生效后,再由法院将法律文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刑罚。

在司法实践中,盗窃罪宣判分为一审宣判和二审宣判。对于一审宣判,如果被告人在宣判后表示不上诉,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决定不抗诉,那么就需要等待上诉、抗诉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在这十日的上诉、抗诉期限届满后的十日以内,人民法院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从而开始执行刑罚。

如果被告人在一审宣判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错误而提出抗诉,那么案件就会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程序可能会经历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等一系列环节。二审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一旦二审判决生效,人民法院同样会在规定时间内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执行机关,开始执行刑罚。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罪犯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先在看守所进行剩余刑期较短的服刑(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或者需要进行身体检查、转监等手续办理,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罚开始执行的具体时间。盗窃罪宣判后执行刑罚的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需要依据具体的司法程序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盗窃罪宣判后多久执行刑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