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被辞退,若属于违法辞退,补偿金是3个月工资;若属于合法辞退且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补偿金是1.5个月工资。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辞退员工的补偿情况需要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当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一年半,且是合法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时,按照上述规定,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另外半年按一年计算,总共应支付1.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种情况通常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辞退员工。对于工作一年半的劳动者而言,原本合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是1.5个月工资,违法辞退时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即3个月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遇到被辞退的情况,应根据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单位辞退理由等因素,准确判断自己应获得的补偿情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年半被辞退补偿金赔几个月的钱(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