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追尾逃逸一般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逃逸方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被追尾方的车辆维修等相关损失。

在道路上发生轻微追尾事故后逃逸,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该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对于轻微追尾逃逸的行为人,通常会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能会被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

从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来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也就是说,轻微追尾逃逸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这意味着其需要对被追尾方的车辆维修费用、因车辆维修导致的合理交通费用等相关损失进行赔偿。

逃逸行为还会对逃逸者的个人信用等方面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保险理赔上,商业险通常会因为逃逸行为而拒绝赔偿,逃逸者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而且逃逸行为在社会层面也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公序良俗,不利于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事故大小,都应该及时停车,积极处理,避免因逃逸而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其他不良影响。

轻微追尾逃逸应该怎样处罚对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