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对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有明确的税务处理方式。

免税部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是给予免税优惠的。这是考虑到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获得的一定补偿,在合理范围内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和生活。例如,某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万元,那么3倍数额就是15万元。如果职工获得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12万元,那么这12万元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征税部分:当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时,超过的部分需要单独计算纳税。计算时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综合所得税率表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区间设置了不同的税率。比如,某职工获得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20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15万元,那么超过的5万元就需要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假设这5万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那么应纳税额=50000×10%-2520 = 2480元。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在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时,通常会按照规定进行代扣代缴。同时,各地对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会有所不同,所以具体的免税额度和计算结果会因地区而异。职工可以通过当地税务部门或相关官方渠道获取准确的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以便准确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个税怎么算(0)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