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定金是否可以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给付定金方违约时定金不予退还,收受定金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但在符合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特殊情形下,定金也可能退还。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一、给付定金方违约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例如,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因自身原因不想购买该房屋了,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
二、收受定金方违约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在商品交易中,卖家收取定金后,却无法按照约定交付商品,此时买家有权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三、特殊情形1. 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双方经过协商,都同意退还定金,那么定金自然可以退还。
2. 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例如,因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此时定金应当退还。
3. 合同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如果合同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给付定金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进而要求退还定金。
付了定金后能否退还,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在签订定金合同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