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书一般包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落款等内容。书写时需准确清晰表达关键信息,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以下为工伤认定申请书的具体写法及相关要点内容。

一、标题:一般直接写“工伤认定申请书”,字体可适当加粗、加大,以突出显示。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如果是职工本人,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若是用人单位申请,则要写清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被申请人通常为用人单位,要准确填写其全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请求事项:明确请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于[具体日期]所受伤害为工伤。例如“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具体事故时间]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

四、事实与理由: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详细描述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包括工作内容、受伤时正在从事的具体工作环节等。比如“[具体日期] [具体时刻],申请人在公司[具体工作地点]进行[具体工作内容]时,因[具体原因],导致[身体具体部位]受伤”。同时,说明受伤后的救治情况,如送往哪家医院,初步诊断结果等。阐述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可引用《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条款,说明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

五、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有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等,需在此列出。提供证人的,要写明证人姓名、住所及联系电话。

六、落款:申请人签名(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不同地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在书写前可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官网下载标准模板,或直接咨询工作人员,以确保申请书符合要求。

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的(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