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碰到别人车不一定是全责。通常情况下倒车一方要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被撞车辆违规停车、处于静止状态却突然移动等,那么责任划分会有所不同。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倒车碰到别人车时责任的判定需依据具体情况。一般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所以在正常场景下,倒车一方由于具有观察车后情况并确保安全倒车的义务,一旦发生碰撞,倒车方大概率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甚至全责。

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责任划分。如果被撞车辆存在违规停车的问题,例如在禁停路段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等。此时被撞车辆本身的违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也起到了一定作用,那么倒车方就不一定承担全责,被撞车辆的车主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如果被撞车辆原本处于静止状态,但在倒车过程中突然移动,这会导致碰撞的发生。这种情况下,被撞车辆的突然移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责任就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倒车方,双方可能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在发生此类事故后,当事人应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交警会通过勘查现场、查看监控等方式,综合各种因素来准确认定事故责任。责任的划分需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倒车碰到别人车就一定是全责。

倒车碰到别人车是不是全责了(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