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并非一定不能判缓刑,不过判缓刑的难度会显著增加。

在司法实践中,缓刑的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而在取保候审期间又被刑事拘留,这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或者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相对较大。

从司法机关的角度来看,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都不能遵守规定,会让司法机关认为其悔罪表现不足,难以认定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与缓刑适用条件中“有悔罪表现”和“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相冲突。例如,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等,这些行为都会让司法机关对其适用缓刑持谨慎态度。

这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判处缓刑。如果犯罪嫌疑人虽然在取保期间被再次拘留,但最终经法院审理认定其犯罪情节确实较轻,比如犯罪行为本身的危害后果较小,并且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有真诚的悔罪表现,确实不会再实施犯罪行为,那么仍然存在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只不过相较于没有出现这种情况的案件,判缓刑的概率会大大降低。

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是不是一定缓刑不了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