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和轻微伤的划分标准主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判断轻伤和轻微伤的权威依据。该标准从多个方面对损伤程度进行了细致划分。
颅脑、脊髓损伤方面:轻伤一级表现为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等;轻伤二级有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颅骨骨折等;轻微伤则是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头皮擦伤面积5.0cm²以上等。
面部、耳廓损伤方面:轻伤一级包含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等情况;轻伤二级如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轻微伤为面部软组织创,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等。
听器听力损伤方面:轻伤一级是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轻伤二级为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等;轻微伤是外伤性鼓膜穿孔。
视器视力损伤方面:轻伤一级有一眼虹膜完全缺损,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等;轻伤二级为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等;轻微伤则是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颈部损伤方面:轻伤一级如颈部大血管破裂,甲状腺挫裂伤等;轻伤二级有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等;轻微伤是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颈部擦伤面积4.0cm²以上等。
在实际判断中,需要由专业的鉴定人员依据该标准,结合损伤的具体情况进行科学鉴定,以准确区分轻伤和轻微伤,为案件处理等提供依据。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3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