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打人致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但会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处罚是根据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区分的。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及以上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单纯的轻微伤并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通常不会被判刑。
不过,即便不构成刑事犯罪,故意打人致轻微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除了要接受行政处罚外,打人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要求打人者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意打人致轻微伤虽不判刑,但也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