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监狱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原告向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在监狱且不同意离婚时,协议离婚无法实现,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限难以满足这一条件,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在起诉时,原告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起诉状中应明确诉讼请求,即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说明事实和理由。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开庭审理。由于被告在监狱服刑,法院可能会到监狱开庭,或者通过视频等方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
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需要注意的是,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一方在监狱服刑这一情况在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时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