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见面通常不会影响判决离婚的财产分割。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主要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事实,而非分居期间是否见面。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部分,其主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考量因素。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离婚财产分割有明确规定,并没有将分居期间是否见面作为影响财产分割的因素。法院在判决时,重点关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来源、夫妻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等。例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在分割时会考虑购房资金的来源,是双方共同出资,还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出资等情况。

分居的本质意义,分居在法律上更多是作为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参考因素。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这与财产分割并无直接关联。分居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债务等情况才是影响财产分割的关键。比如,一方在分居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若无特殊约定,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需要进行合理分配。

见面行为本身,分居期间见面是很正常的情况,可能是为了处理与子女相关的事务,或者是因为其他必要的沟通。这种见面行为并不改变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和状况,也不会导致一方在财产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除非在见面过程中发生了转移、隐匿财产等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才会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

综上所述,分居期间见面一般不会影响判决离婚的财产分割,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

分居期间见面会不会影响判决离婚的财产(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