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还钱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若胜诉后老赖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面对老赖不还钱的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可以尝试与老赖进行协商。这是最温和且成本最低的方式。直接与老赖沟通,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看是否存在暂时的困难,能否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比如延长还款期限、分期还款等。这种方式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来解决。可以找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由其介入进行调解。调解人会在中间进行斡旋,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还款方案。调解具有灵活性和高效性的特点,能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
仲裁也是一种解决途径。如果双方在之前的借款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程序相对简便,且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仲裁裁决生效,老赖就必须按照裁决履行还款义务。
若以上方法都行不通,诉讼则是较为有力的手段。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法院经过审理后,如果判决债权人胜诉,而老赖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老赖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老赖的财产;限制老赖出境;将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使其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通过这些措施,迫使老赖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