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起诉后仍未解决问题,可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调查财产线索、追究拒执罪、参与分配等多种途径进一步维权。
当遇到欠钱不还且起诉后似乎没有作用的情况,可采取以下办法。申请强制执行。在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报告财产情况。若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
积极调查财产线索。虽然法院会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但申请人也可自行或委托律师调查其财产线索。比如,了解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及收入情况,查看其是否有到期债权等。若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及时提供给法院,以便法院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追究拒执罪。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请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旦罪名成立,被执行人将面临刑事处罚,这会对其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若被执行人有多起债务,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人可申请参与分配。在其他债权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执行后,申请人可向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主张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按比例受偿。
还可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施加舆论压力。但需注意方式方法,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通过多种途径综合运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