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欠钱不还的老赖,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物,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甚至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老赖仍拒不还钱时,法院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法院有权查询老赖名下的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例如,直接从老赖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欠款到债权人账户。
如果老赖有房产、车辆等不动产或动产,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扣押。对于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法院可以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偿还债务。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债权能够得到实现。
法院会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该名单,老赖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依据相关规定,老赖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会受到信用惩戒。
同时,法院会对老赖采取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措施。老赖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子女也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若老赖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根据情节轻重,罚款金额和拘留期限有所不同。而如果老赖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过这些措施,促使老赖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